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送审的通知

  • 2010.05.26
  •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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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教育局通知
 
 

关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送审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各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送审论文条件:

   凡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任现职(中级职务)以来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最高水平的两篇(部、件)论文(论著、课题)。提交鉴定的论文必须是申报人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实际撰写的,论文内容应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学科相一致(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二人及以上合作的论文,原则上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

   1.申报中专高级讲师资格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以下简称“小中高”)资格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3.普通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论文要求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论文)奖;

   4.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资格的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省级及以上一级学会颁发。提交的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公开刊物上发表,其公开刊物必须为正规刊物,但在增刊、副刊、论文集发表的或在面向学生的报刊上发表的,原则上不能作送审论文。

送审论文上报前应在学校公示栏或校园网公开展示不少于5天,经学校审核确认系本人亲自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加盖公章证明。

. 上报材料要求:

1.申报中专高级讲师和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应报送:

①任现职以来2篇论文原件(公开发表的须原著)和复印件(一式2份,公开发表的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②送审论文相关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③县区、市属学校(单位)汇总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清册》(一式2份)及软盘;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资格应报送:

①任现职以来2篇论文原件(公开发表的须原著)和相关的获奖证书;

②送审论文打印件一式2份(按附件2规定格式要求,内容必须与论文原件一致,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补充,作者单位、姓名不能标注);

③县区、市属学校(单位)汇总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清册》(一式2份)及软盘;

. 材料报送时间:

1.全市中专高级讲师、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小中高”送审论文材料于625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改办;

2.市属学校(单位)的中学高级送审论文材料于630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改办;

各县(区)的中学高级送审论文鉴定工作仍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附件:1.湖州市教育系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清册

      2.申报中学高级(含“小中高)送审论文打印要求

      3.论文代表作原件粘贴纸样张

 

 

 

湖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