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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高级中学管理制度
——教师及教学管理
作者:校务办    文章来源:校务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1           ★★★   【字体:

学校“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发展、学生成长、新课程改革中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学历、高效率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市教育局《湖州市中小学第一层次名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校“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骨干教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骨干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到学校能否持续发展。2007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基于此发展契机来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已成为我校创名校、出名师、显特色,继续提升办学水平和内涵层次的必然选择与现实要求。为此学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和谐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吴兴高级中学发展规划》等为依据,构建一个开放、高效的名教师成长平台,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带动全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主要目标
   目前我校有专任教师190人,中青年教师占绝大多数。本科及以上学历189人;其中高级教师52人,中级教师65人;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近20人。但名师数量与同类省一级重点中学差距悬殊。仅有省特级教师1名,市教坛新秀及以上名师8人。为此我们将从2008年起,争取用三年时间建成一支适应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高层次学科带头人队伍,至2010年力争实现两项指标:
      ①确保每年有1名教师作为市第一层次人选,每年2—3名教师作为市第二层次人选,使市级名教师数在三年内达到15名;
      ②建立一个约30人的“名教师后备队伍人才库”,努力使他们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逐步成为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专家型知名教师。
      三、培养措施
      (一)申报办法
       1.教师个人向校学术委员会申报。
       2.教研组内民主推荐,上报校学术委员会遴选。
      [ 原则上语、数、英教研组各推荐2名,其他教研组各推荐1人。]
       3.每两年申报、评定一次。
       4.报送材料:
      ①《申报推荐表》(一式3份);
      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近几年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③近三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
          ④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教案(2份)。
          ⑤其他有关材料。
       5.人选确定
      学校“名师工程”领导小组成立学科专家评审组,根据申报对象的条件,结合省、市名特教师评选要求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并公示。
      (二)申报条件
      候选对象一般在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中产生;特别优秀的二级教师可先申请低职高聘为一级教师后再申报。但侯选对象须符合以下7项条件中的5项: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师德高尚。  
       2.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对所教学科具有较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自己的教学特色。能在校及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在市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良好;具备在专业刊物发表学科论文的实力。
   4.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原则上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不受职称、年龄等限制。
   5.在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市一等奖或以上奖级的优秀教师。
       6.本人主持的教研课题或规划课题等获得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成果评比市一等奖或以上。
       7.本人在学校考核中连续两次被评定为“A等”(一等奖)。
      (三)待遇与职责
       1.待遇
       (1)专项津贴。
      享受“名师科研津贴”。标准为一级名师80元/月;二级名师60元/月。
      参加每学年1次的外出教育考察。
      优先改善办公条件(如笔记本电脑等)。
      工作经验、成果和先进事迹获校级以上媒体支持。
       (2)业务进修。
      提供时间自修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取得硕士学位或攻读博士学位;
      优先享受赴外地或上一级对口高等学校进行高层次培养机会;
      优先享受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等活动机会。
       (3)课题研究。
      由校学术委员会为其提供各类科研信息;联系上级科研部门或高校专家的学术指导;
      在课题申报与实施等方面享受优先推荐资格及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2.职责
       (1)每位培养对象应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研究教学创新、实践教学创新,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按学期认真制订“自我发展计划”,每学年撰写“自我发展年度总结”,交学术委员会统一存档。
       (2)每学期最少开设一次校级示范课,并允许学校教师随时到班学习和观摩。每学期最少开设一次面向“135工程”培训班的专题讲座。
       (3)在培养期内(一般为2年)必须主持或参加课题研究,并通过教研带动青年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提高理论修养,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
       (4)学校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科研实施情况和成长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分数确定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对考核成绩特别突出者,优先享受“市级名师”候选人推荐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相关待遇:
      ①在申报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②离开相应岗位,不再具有隶属关系的。
      ③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④热衷于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家教;组织或参加滥编、乱印、乱发教辅用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的。
      ⑥违反其他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名师培养工程”候选人申报、推荐办法

      一、申报、推荐条件
     1.范围:全体在职、在编教师。
         2.条件(须符合以下七项条件中的五项)
          ①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师德高尚。
      ②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对所教学科具有较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自己的教学特色。能在校及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在市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③具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良好。具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科论文的实力。
      ④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原则上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不受职称、年龄等限制。
      ⑤在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市一等奖或以上奖级的特别优秀的教师。
          ⑥本人主持的教研课题或规划课题等获得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成果评比市一等奖或以上。
          ⑦本人在学校考核中连续两次被评定为“A等”(一等奖)。
      二、申报、推荐与确定
     1.教师个人向校学术委员会申报,联系人王明华。
         2.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教研组内民主推荐,上报校学术委员会遴选。
         3.名额分配:原则上语、数、英教研组各推荐2名,其他教研组各推荐1人。
         4.报送材料:
      ①《申报推荐表》(一式3份);
      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近几年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③近三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  
      ④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教案(2份)。
      ⑤其他有关材料。
         5.人选确定
      校名教师培养对象的确定,由校“名师工程”领导小组成立学科专家评审组,根据培育对象的条件和省、市名特教师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名师培养工程”候选人申报、推荐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教师职称

 

评定时间

 

行政职务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任教年级

 

参加工作时间

 

社会兼职

 

最高荣誉

 

 

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情况:

 

 

 

 

 

 

 

 

 

 

 

 


新老教师“师徒结对”制度

      新老教师结对工作每学年由学术委员会组织,各教研组为新教师聘定学科教学的业务指导教师。通过学年评议总结、推广师徒结对的宝贵经验,以老带新,优化配对,互教互学,共同促进,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脱颖而出,促其一年成熟,三年成才,五年成名,从而造就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一、指导教师
       1.做到“三带”:带师魂—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带师能—掌握教学基础知识与技能;带师德—育德之道。
       2.指导徒弟备课,帮助徒弟修改教案,指导教法。
       3.查阅新教师批改的作业,提出改进意见。
       4.每学期听新教师上课5次以上,评议优缺点,使其日臻成熟。
       5.向徒弟提供信息,推荐经验文章,使其视野开阔,不断充实。
       6.每学期指导新教师上好汇报课和拟定好测试卷。
      二、新教师
       1.尊重指导老师,谦虚谨慎,接受批评。
       2.虚心接受指导老师对上课、备课、作业批改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
       3.认真备课,要求每堂课备详案,并主动请教。
       4.主动听课(以听指导老师的课为主)每学期不少于20节,做好听课记录。
       5.上好汇报课(或公开课),拟好切实合理的测试卷。
       6.注重资料的积累,写好阶段性总结、教学反思和每学期的拜师心得。

 

 

关于实习教师的有关规定

      教育实习是提高教师教育专业素质和技能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实习可以进一步培养锻炼教师理论联系实际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中学实际,获得教师职业的初步实际知识和能力,从而缩短从教适应期,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教学实习
       1.每个实习教师在校方指定的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2.实习教师要认真学习所授科目的教学大纲,根据大纲要求,钻研教材,结合实际备好每节课。教案应在试讲前两天写好交指导教师审阅,并进行试讲。试讲合格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方可正式上课,实习生不要任意改动教师签字后的教案。
       3.实习教师讲完每节课后,要认真做好自我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导教师应对实习生指出课堂教学中的优缺点和改进意见。
       4.实习期间,实习生应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实习中应组织好实习生的观摩课或评分研究课。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1.实习教师应在班主任指导下,根据要求和教学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积极开展工作。
       2.实习教师要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深入班级,广泛接触学生,尽快地了解班内情况,协助班主任做好工作。
       3.以现代教育理论和素质教育观念为指导,通过开展班级活动或进行家访、谈心等方式对学生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
       4.在班主任指导下,除开展班主任工作和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以外,还应独立组织一次主题班会。
      三、实习常规
       1.实习态度端正,能自觉、认真地完成好各项实习任务。
       2.自觉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3.尊重领导、教职工,搞好内外团结。
       4.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装仪表朴素大方。

 

 


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新世纪所需人才,任课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
       1.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同时,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和业务学习。
       2.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学习,中青年教师能够提高自己的学历、专业知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4.积极参与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5.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青年教师(“一三五”工程青年教师)不少于3节。
       6.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
       7.积极参加学校及校级以上组织的优质课、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教学明星的评选,人人争当教学骨干。
       8.积极学习现代教育技术,任课教师能上多媒体课。

 

 


学校教学常规

      一、明确学科要求
       1.熟悉教学大纲,明确学科总体要求。
       2.熟悉本学科的整套教材,掌握教材体系的特点。
       3.明确学科知识要求,包括知识(理科还有实验、演示)个数和教学目标。
       4.明确学科能力要求,并把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期和教材的章节。
      二、制订教学计划
       1.开学前制订学期教学计划,经教研组长审核后在开学一周内交教务处。
       2.教学计划制订要完整。计划包括学生情况分析、学期教学目标、教学进度安排、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打算,以及本学期教学研究课题。还应该包括选修课和活动课开设计划。
       3.教学进度必须分课时制定,明确每课时教学要求。
      三、精心备课
       1.各种课型都必须备课并有教案,包括复习课、实验课、活动课和选修课。
       2.分课时备课。新教师必须写详案,提前一周备好课。
       3.教案完整。教学目标具体,重点难点明确,教具(演示)准备充分,教学过程(板书)清楚,作业布置适当。教案中要注意德育和学科素质的渗透。
       4.研究和用好教学参考材料,不断提高备课水平。
       5.选修课和活动课也参照以上要求。
      四、认真上课
       1.课前阅读教案,明确目标,理清教学思路,提前到教室准备上课。
       2.组织教学有序。面向全体学生,教学方法得当,学生活动充分,实现教学目标。
       3.课堂常规落实。正确使用普通话,字体规范工整,示范(演示)准确,充分使用现代化教育手段,积极引进先进教育技术。
       4.尊重爱护学生。教态亲切,衣着大方,不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按时下课不拖堂。
      五、作业指导
       1.作业规范、明确具体,及时检查学生作业上交和完成情况。
       2.批改准确规范。批改符号简明、意义明确,作业错误标示明确。
       3.批语要从鼓励学生出发,观点正确,语气诚恳,要求明确。
       4.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倾向性问题及时面对全体讲评。
       5.加强个别指导,因材施教,关心学习困难的学生。
      六、考试评价
       1.根据学校规定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命题。
       2.规范考试命题。明确考试指导思想决定难度;列出命题双向细目表,决定覆盖面、题型和分值;根据细目表编选试题,包括估计题目难度;完成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估计整卷难度;审核成卷。考试结束后根据实考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提高命题水平。
       3.试卷分析。阅卷过程中及时记录考试反映的多见问题和学生的优秀解答,抽样统计每个题目难度,计算整卷难度。在此基础上作出试卷分析并交教务处。每次考试都要安排试卷分析课,指导学生进行订正反馈。
       4.单元诊断练习随堂进行。但都应该参照正式考试进行命题和试卷分析,提高命题质量和练习效率。
      七、开展活动
       1.积极开设选修课,发挥教学特长。
       2.积极开设活动课,组织实践活动或学科竞赛活动。
      八、学习提高
       1.认真参加教研组活动,积极承担教研课题。
       2.每学期参加听课、评课10节以上,其中优质课(包括观看课堂教学录像)6节以上。听课要有记载。
       3.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每学年至少学习一本理论专著,结合教育实际,写出一篇心得体会文章。
       4.积极参加在职培训,自觉参加教学业务水平考核,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四十岁以下必须参加),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学生学习常规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懂得怎样抓好学习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是每个学生必备的学习品质,也是提高学习效率,进而取得事半功倍好效果的根本保证。为此,学校制定本常规,希望各位学生认真学习,细加领会,并运用于学习实践之中。
      一、课前预习
     (1)通览课文内容及眉批夹注,掌握新课的基本思路。
     (2)概括要领,抓住重点,找出难点。
     (3)借助工具书,排除疑难点。
      二、听课要求
     (1)课前准备好上课用的各种工具,做好心理上的准备。
     (2)集中精力,注意听讲。
     (3)紧跟老师讲课思路,边听边记,理解与记忆并重。
     (4)积极思考和踊跃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课堂练习。
      三、课后复习
     (1)选择与新课关系最密切的中心内容进行复习,从不同角度强化记忆当天所学课程。
     (2)查漏补缺,保证新学知识的完整性。
     (3)融会贯通,加深理解,使知识系统化。
     (4)坚持循环复习,后一次复习要包括前一次复习的内容。
      四、完成作业
     (1)先看书后做作业。
     (2)认真审题,提高作业的正确性。
     (3)书写工整,条理规范。
     (4)在规定的时间里独立完成。
     (5)教师批阅后,认真改错。
     (6)学会使用相关参考书。
      五、小结与总结
      小结与总结都属高层次的复习。学生对每个章节、每个单元,或每周、每月、每学期所学知识都要进行小结与总结,达到系统掌握与消化,经过自我分析和测试,质疑问难,提出独立见解和创见。
      六、课外学习
      课外学习是课堂学习的补充,有利于学生扩大眼界,开扩思路,激发求知欲望,培养兴趣爱好和各种能力,每个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参加校本选修课、社会调查、参观访问、学习竞赛、课外阅读及文艺、体育、科技等课外活动。

 

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项目

序号

              

1

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要求。

2

要求明确,内容难易适度。

3

精选作业,书面作业布置量不低于总课时量的80%

4

学生按规范完成作业,正确率70%以上。

5

作业收发及时,批改认真细致。

6

无误批、漏改现象,有批改日期。订正、补做作业应及时补批。

7

作业批改量不低于布置作业的80%

8

批语具体明确,字迹工整,位置合理。以鼓励学生进步为主。

9

分数(或等第)公正、客观。

10

每次有不交作业的人数、姓名的书面记录。

11

及时分析作业中产生错误的原因。

12

重视作业信息反馈,及时讲评与辅导。

13

学生用本统一、整洁。

14

格式正确,规范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15

行列、间隔适当,课题章节、题号明确。

16

认真完成作业,错题及时订正。

17

独立完成作业,无抄袭现象。

18

没有无故不完成作业的现象。

说明:(1)本《要求》经教研组讨论修改,请参照执行。

2)学校教学常规检查“学生作业”部分以此为凭。

3)“学生作业”栏由任课教师督促施行。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每场考试提前五分钟进入试场就座,因故不能参考者,考前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需要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三角板、橡皮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计算器、各类通讯工具等。
      三、考生入场后按规定的座位对号入座,不准喧哗、吵闹,保持考场安静。
      四、考生须将姓名、班级、考号填写(填涂)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试卷其他地方不准作任何标记。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圆珠笔或钢笔书写,用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答题(作图除外)一律无效。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如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生在答题时应沉着冷静,仔细审题,认真答题,并做到复查答案的正确性,充分利用考试的规定时间,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不准将试卷带走。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冒名顶替,交头接耳,不准旁窥示意或代替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以及其他任何犯规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者,试卷作零分计,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十、本规则适用于校级期中、期末考试及相应的考试、补考等。市、省、国家级考试按照考试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上课守则

        一、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准备教具或实验仪器。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二、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教师上课不得迟到,不得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
    三、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走上讲台,教师宣布"上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站起,待学生安静、站好、敬礼后,教师方可回礼,学生坐好,即开始上课。
    四、教师要根据教学的目的,正确地阐述教学内容,充分注意寓德育于教学之中。精心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完成每节课的教学要求和任务,不讲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
    五、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内容及学生的特点选择教学方法,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教师授课时注意讲练结合,精讲精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练、准确、生动、风趣,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要使教室每个位置的学生都能听清。
    七、教师上课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规范简化字,不写错别字。
    八、学生上课举手发言,回答问题,不管正确与否,教师应积极鼓励、肯定其正确,指出其错误,有意识地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九、教师是学生的师表,要注意语言、行为的文明,上课教态要亲切、自然、大方、文雅。衣着大方,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里抽烟、接听电话或发送短信等。体育老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十、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
    十一、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凡因特殊情况需停学生一节课的,必须经年级部主任同意,并上报政教处,凡停学生一节课以上的,必须经政教处主任批准。
    十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动手,不挖苦,绝对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三、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待眼保健操结束后方可离开教室。
    十四、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站起,待学生安静、站好后宣布“可以走了” 。

 

 

 

学科教师工作规范

      一、明确学科要求
       1.熟悉教学大纲,明确学科总体要求。
       2.熟悉本学科的整套教材,掌握教材体系的特点。
       3.明确学科知识要求,包括知识点(理科还有实验内容,演示个数和教学目标)。
       4.明确学科能力要求,并把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期和教材的章节。
      二、制订教学计划
       1.开学前制订学期教学计划,经教研组长审核后在开学一周内交教务处(同时上传电子文档)。
       2.教学计划制订要完整。计划包括学生情况分析、学期教学目标、教学进度安排、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打算,以及本学期教学研究课题。还应该包括选修课和活动课开设计划。
       3. 教学进度必须分时制定,明确每课时教学要求。
      三、精心备课
       1.各种课型都必须备课,并有教案,包括复习课、实验课、活动课和选修课。
       2.分课时备课。新教师必须写详案,提前一周备好课。
       3.教案完整。教学目标具体,重点难点明确,教具(演示)准备充分,教学过程(板书)清楚,作业布置适当。教案中要注意德育和学科素质的渗透。
       4.研究和用好教学参考资料,不断提高备课水平。
       5.选修课和活动课也参照以上要求。
      四、认真上课
       1.课前阅读教案,明确教学目标,理清教学思路,提前到教室准备上课。
       2.组织教学有序。面向全体学生,教学方法得当,学生活动充分,实现教学目标。
       3.课堂常规落实。正确使用普通话,字体规范工整,示范(演示)准确,充分使用多媒体,积极引进先进教育技术。
       4.尊重爱护学生。教态亲切自然,衣着朴素大方,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按时下课不拖堂。
      五、作业指导
       1.作业规范明确具体,及时检查学生作业上交和完成情况。
       2.批改准确规范。批改符号简明、意义明确,作业错误批示明确。正确为“√”,错误处下方标上波浪线“~~~~~~~~”,不清楚处打“?” 。
       3. 批语要从鼓励学生出发,观点正确,语气诚恳,要求明确。
       4.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倾向性问题及时面对全体学生讲评。
       5.加强个别指导,因材施教,关心学习困难学生。
      六、考试评价
       1.根据学校规定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命题。
       2.考试命题规范正确,指导思想明确,内容全面,难度适当;列出命题双向细目表,决定覆盖面、题型和分值;根据细目表编选试题,包括估计题目难度;逐题预做,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估计整卷难度;由教研组长审核成卷,及时上交。考试结束后根据实考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提高命题水平。
       3.试卷分析。阅卷过程中及时记录考试反映的多见问题和学生优秀解答,抽样统计每道题目得分率,计算整卷难度。在此基础上作出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要交教务处。每次考试都要安排试卷分析课,指导学生进行订正反馈。
       4.单元诊断练习随堂进行,实行等第制,不打分数。但都应该参照正式考试进行命题和试卷分析,提高命题质量和练习效率。
      七、开展活动
       1.努力挖掘课程资源,积极开设选修课,发挥教学特长。
       2.积极开设活动课,组织综合实践活动,辅导研究性学习以及学科竞赛活动。
      八、学习提高
       1.认真参加教研活动,积极承担教研课题,活动中积极发言。
       2.每学期参加听课评课10节以上,其中优质课(包括观看课堂教学录像)6节以上,听课要有记载。
       3.积极参加在职培训,自觉参加教学业务水平考核,积极参加学校和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四十岁以下的必须参加),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听课制度

        一、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0节。
    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备课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三、听课前一定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听课过程要有记录,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四、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任课教师以本学科为主,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五、青年教师要多听课,特别是多听每学年的汇报课、研究课、“中老年教师的示范课”,教师见习期间,每学期听课20节。
    六、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统计、检查一次教师听课情况,上报教务处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学期考核依据之一。

 

 


教师课务安排和调课制度

        一、教师课务安排由分管校长领导,教务主任负责,教研组长、年级主任配合,教务员具体实施。
    二、课务主要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条例和本校实际情况安排,根据学校聘任制的有关规定,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对有特殊困难的教师予以照顾。
    三、教师如有特殊困难或对课务安排有特别要求,必须在每学期结束前书面报告教务处后,请示教务主任处理。
    四、课表一经排定发给教师,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如有技术性错误除外)。经解释说明后仍拒不按课表上课又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对课表安排有意见者,应书面报告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上报教务主任,研究斟酌办理,原则上开学两周内不予变动。
    六、教师出差调课必须持教育行政、教研等主管部门的正式会议通知,市内二天以内(含二天)由教务主任批准;市外及三天以上的市内会议由分管校长批准。教师参加其他非教育行政、教研主管部门的会议的请假,由校长批准。凡是公出、进修等请假必须按请假的程序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六、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如有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分别按事假处理或通报批评。
      七、为了减轻学校代课金的支出,两天以内的请假原则上调课,不作代课处理。

 

 

选修课活动规则

        一、各备课组均要有计划、有目的开展选修课活动,以激发学生兴趣,开拓学生视野,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二、凡报名参加选修课活动的同学,必须严肃认真参加每次活动。
    三、学生应在上课前带齐所有的学习用品和实验用品。
    四、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任课教师请假。
    五、参加选修课的学生,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听课,积极实践,力争有收获,有创见,有提高,有成果。
    六、选修课活动应在开学初制定教学内容、活动次数、考核方法等计划,每次活动均应有记载。
    七、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努力提高选修课质量。选修课活动所需材料、器材等,除校教务处尽力解决外,简易教具应发动学生自己动手制作。
    八、学期结束,教师要对选修课活动作书面小结,上报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为此,实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二、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登记造册工作,对仪器进行科学分类编号,定橱定位存放;消耗、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记载,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为确保实验正常开展,要及时做好报损仪器的补充。
      三、实验员应积极参加有关学科的教研活动,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参与实验教学和自制教具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撰写文章,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四、要严格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仪器,并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
      五、要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领发和回收工作,及时保养和维修仪器,加强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实验员要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及时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七、每学期结束,将实验仪器设备清点、核对。

 

 


化学实验室规则

      一、化学实验室是开展化学实验的场所,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其它活动。
      二、实验室的仪器、药品、用具均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不得任意挪动或移出室外。
      三、实验室的上下水道、电源、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通畅和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四、任何人在进行化学实验时不得抽烟、喝水和吃东西。
      五、进行化学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约药品、保持实验室整洁。
      六、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同时关闭电源和水源。
      七、实验中如发生中毒、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按照安全规则及时处理,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后要检查原因并记入事故登记簿。

 

 


物理实验室规则

      一、参加实验的同学,要遵守纪律,依次有序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
      二、动手实验前,应先检查仪器是否齐全,如有缺损,及时报告老师请求补发或调换,不得任意到其它桌上拿取。
      三、实验前要了解本次实验的内容、实验目的和操作步骤,严格遵照老师指导去做实验。
      四、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仔细观察现象,如实记录数据,周密思考分析,一丝不苟写好实验报告;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凑答案。
      五、使用电器要严格按操作顺序,在老师许可下才可接通电源,使用完毕立即将电源切断,杜绝违章操作。
      六、实验完毕,应整理好仪器器材并填写《实验情况记载表》。如有损坏及时向老师报告,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赔偿责任。
      七、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八、离席时将凳子放进课桌下,然后依次退出,不得抢先或大声喧闹。

 

 


实验室安全操作常识

      遵守实验室规则,严格按实验操作程序进行实验:
      一、点燃可燃气体H2、CO、CH4、C2H4、C2H2等气体之前应先检验纯度,防止不纯气体点燃爆炸。
      二、H2还原CuO和CO还原Fe2O3等实验,在加热CuO或Fe2O3之前应先通H2或CO,将实验装置内的空气排出后再加热,防止H2、CO与装置内的空气混合受热爆炸。
      三、制备有毒气Cl2、CO、SO2、H2S、NO、NO2体等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尾气应用适当试剂吸收,防止污染空气 。
      四、乙醇与浓硫酸混合制C2H4、石油分馏、乙酸乙酯的制取等实验应加随瓷片,防止暴沸(避免混合液受热时剧烈跳动)。
      五、若用加热法制取气体,用排水发收集气体,在收集完气体时,先将导气管从水中拿出,再熄灭救急灯,防止倒吸。
      六、一些特殊实验,还需加装安全瓶。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试剂应有专人妥善存放。废水、废液应妥善处理。多数实验室采取冲稀直接泄入下水道的办法,必定造成环境污染。会污染环境的废液应集中处理。

 

 

危险品及剧毒药品领用方法

      一、规定下列药品为危险药品
       1.活动金属:钠、钾、钙
       2.过氧化物:Na2O2、Ba2O2 H2O2
       3.发烟酸类:发烟硫酸、发烟硝酸
       4.酸类:浓硝酸、冰醋酸
       5.氯酸盐:氯酸钾、氯酸钠
       6.硝酸类:硝酸铅、硝酸铵
       7.氧化物类:三氧化铬、三氧化硫
       8.有机物类:乙醚、丙酮、三氯甲烷、二硫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汽油
       9.其它物类:黄磷、电石、硫化钠、硫化锑
      二、规定下列药品为剧毒药品:
       1.氰的化合物:KCn NaCn K3(Fe(Cn)6)2 K4(Fe(Cn)6)
       2.汞盐HgC12 HgNO3 Hg(NO3)2
       3.砷的化合物AsO3 Na3AsO3 AsC3 Na3AsO4
       4.铅盐Pb(NO3)2 PbAC2 Pb3(ASO4)2
       5.锑盐SbCL3
       6.铋盐BlC13 Bi(NO3)3
       7.氟化物NaF
       8.黄磷
       9.有机物:硝基苯、苯胺、甲醇、蚁酸、石炭酸
      三、为了防止事故,加强安全,对上述危险药品及剧毒药品制定领用办法,凡物理、化学及生物各科在教学上应用上述各种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按本办法领用。
      四、任课教师领用上述各种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理、化、生各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实验室按所需数量领取。
      五、危险及剧毒药品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负责交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交还药品的数量。
      六、危险及剧毒药品与实验后的废液或残渣,经统一收集后由教师在器皿外壁或管口附签注明,交还实验室统一处理。
      七、学生课外活动及校外活动中如需用上述药品时,必须由该班理化或生物任课教师代领,其办法同上。
      八、实验员必须按领用单上签注的意见及时把单上开的各类特种药品发给教师,不得擅自发给。

 

 

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泄,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长时间使用剧毒物质如强酸、强碱等腐蚀药品时,要戴防护用具。
      二、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不许将实验用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把手洗干净。
      三、小心使用酒精灯和喷灯。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四、任何化学试剂不能入口。有毒和腐蚀性的药品要注意防止触及皮肤和衣服。
      五、使用任何电器要谨防触电,不用湿手接触电器,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七、加热气体时应采用“招气入鼻”法。
      八、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时,应把酸慢慢注入水中,同时搅拌。
      九、不能直接用手取放化学药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后才进行实验。
      十、实验室的上下水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科学基地,贮存有贵重的仪器和化学危险药品。为防止损失和产生事故,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一、防盗
       1.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室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3.仪器室内不会客,不住宿,未经领导同意,谢绝参观。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5.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二、防火、防爆
       1.仪器室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沙箱等。严禁在仪器室内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应按药品的性能,分别做好贮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学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谨防失火、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防水
       1.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实验楼要有自来水总闸,生物、化学实验室设置分闸,总闸由值班人员负责启闭,分闸由有关管理人员负责启闭。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冻爆裂酿成水患。
      四、防毒
       1.实验室藏有有毒物质,实验中会产生毒气、毒液,因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质应妥善保管和贮藏,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2.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3.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把锁。
       4.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作有毒气体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学生实验室装有排风扇,保持实验室内通风良好。
       5.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附近有废液处理池,防止有毒物质蔓延,影响人畜。
      五、安全用电
       1.实验室供电线路安装布局要合理、科学、方便,大楼有电源总闸,分层设分闸,并备有触电保安器。
       2.总闸由每天的值日人员控制,分闸由各室的管理人员控制,每天上下班检查启闭情况。
       3.学生用电源总闸设在讲台附近,由任课教师负责控制供停。
       4.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安全,决不"带病"工作。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5.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急送医院救治。

 

 

化学准备室工作制度

      一、准备室内严禁吸烟,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卫生。
      二、加强保卫制度,非本室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一般不得入内,外出要及时关锁门窗,节假日内门橱均应上封条,确保安全。
      三、试剂和仪器保管要科学化、条理化,试剂和仪器要分类归橱存放和保管,统一在橱柜上张贴仪器清单,建立《财物登记册》。
      四、对剧毒、易燃、易爆试剂要严格控制、专人专橱保管,定期检查,数量和品种要登记。
      五、仪器一般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手续出借,贵重仪器和危险品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归还时要认真检查,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六、准备室内要安装灭火器、沙箱等防火设备,并定期检查。
      七、健全台账制度,购进的试剂和仪器以及消耗的试剂和损坏的仪器,随时填到记录本上,每学期核对一次,以便账物相符。
      八、学期结束时,准备室要进行一次清理,并根据下学期内容和要求,预先申请购买所缺的仪器和试剂。

 

 

实验教师授课规则

      一、实验前必须充分备课,有完整的备课笔记。
      二、提前进入实验室,作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能顺利进行。
      三、授课应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的能力与素质为目的,因人施教。在学生实验过程中应认真回答学生的问题,善于发现学生的弱点与不足,在讲课过程中加以总结。
      四、实验中不得无故离开岗位,不到实验中心办公室聊天休息,发现设备故障及时通知实验中心管理人员。
      五、对学生进行点名,并做好统计。学生做与实验无关的事,实验教师应及时制止。参照学生实验守则,对学生进行监督管理。
      六、实验结束后应指导学生整理好设备,关电源,关门,并在通知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后方可离开。
      七、下课后填写《授课情况记录表》。
      八、认真查阅学生的实验报告。
      九、负责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核,给出实验成绩。

 

 

实验教师工作制度

      一、实验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全面履行实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二、每学期初,根据课程纲要编制本学期的“实验教学规划”,实验教师应该按照任务书指定的实验项目、内容按时开出实验。
      三、实验教师接受教学实验任务后,应根据实验要求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和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调试实验仪器设备,配制药品、试剂,做好实验准备;并应进行一次实际操作实验,以便掌握实验数据。
      四、实验教师要以“拓宽知识,锻炼技能,升华理论,培养作风”为指导思想,认真讲解实验过程和实验要点,特别要讲清容易发生的设备或人身事故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辅导要耐心细致,不包办代替,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实验结束后,应对实验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及时保养,并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开出登记表和原材料消耗记录表,实验中遗留的药品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抛散。
      六、实验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学期末要根据学生平时实验报告成绩评定该生的实验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七、实验教师应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习校内外的先进经验,逐步提高教学实验的质量与水平。
      八、实验教师要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维护保养仪器设备,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模范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意环境卫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设备与人身事故。

 

 

试剂使用规则

      一、绝不允许将各种试剂任意混用,不准用手直接取用试剂。固体试剂要用洁净角匙(或镊子)取用,液体试剂取用后,要随即塞好瓶塞,不可搞错瓶塞。
      二、必须按实验规定用量取用试剂,如没有指定用量,则尽可能用最少量(可节省药品和时间)。
      三、取出的试剂未用完时,不能倒回原瓶,应倾倒在教师指定的容器中。
      四、用滴定管或移液管取用试剂时,不能用未经洗净的同一滴管或移液管取用试剂。
      五、角匙必须经常保持洁净干燥,用完后要仔细擦干净(最好用滤纸)。

 

 

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仪器配备目录》编号登记、填卡、入橱,做到账目、卡片、实物三统一,实验室的仪器账册与总务处的账册定期核对(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做到有物有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二、仪器放置要求达到科学、规范、美观和取用方便,要注意仪器的防腐、防潮、防霉、防蛀、防震、防盗、防磁和防光等工作,特别要做好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三、教师实验教学所需仪器标本、药品应在前三天由任课教师填写"实验通知单"后交实验室进行准备,并于实验前一天到实验室核查、试做。学生分组实验用仪器、标本、药品归还时须交管理员检查;学生实验中如损坏普通仪器,应主动在损坏物品登记单上填写签名,如损坏贵重仪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任课教师与管理人员商定赔偿金额,处理后作记录。

 


仪器的报损、赔偿、维修制度

      一、实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制度”,不仅是为了挽救和收回仪器设备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按实验要求去使用仪器设备,培养严谨的科学实验习惯。
      二、教师因正常实验教学自然损坏仪器,一律作报废处理,不必赔偿。如有贵重仪器损坏,除填写《仪器报损单》外,同时由当事人送主管部门审批。
      三、学生因没有完全按照实验操作规范而造成仪器使用损坏,属过失损坏,应按仪器原价的30%—100%赔偿。
      四、对于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嬉耍、故意破坏等造成的损失,要求学生按仪器额的150%—200%进行赔偿。

 

 

仪器借还制度

      一、严格执行“仪器借还制度”,本校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定期归还。一般仪器、药品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必要的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必须照价赔偿。
      二、外单位借用仪器一定要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出示单位介绍信,通过实验室办理出借手续,定期归还。如有丢失,须照价赔偿。
      三、归还仪器应在借用记录上及时注明,借出仪器到期不还,实验员应按期催讨。
 

 


实验室守则

      一、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二、学生在实验前,要预先作好课前准备,进入实验室时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三、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四、实验开始时,学生应先查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必须按步骤进行实验,实验中仔细观察,作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省药品,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的仪器必须赔偿。
      七、实验结束时要将仪器整理或洗净,保持桌面整洁,在老师宣布后方可离开。
      八、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实验前向学生宣读。

 

理化生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

内容

满分

考核内容

考核

方法

得分

备注

1

政治

思想

4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刻苦工作,为人师表。

座谈、

了解

 

 

2

三熟悉

6

熟悉仪器配备目录和保管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熟悉仪器性能;熟悉大纲和教材。

了解、

问答

 

 

3

 

 

 

 

 

 

14

能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并能进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对技术资料、仪器质量等资料的搜集和建档工作;实验室、准备室环境的科学布置;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出实验目录、实验教学计划和周日程表,并严格执行;学期初应有工作计划,期末应有实验教学经验总结或工作总结。

了解、查资料、查现场

 

 

14

1.仪器领取、交接、入库时,要清点核对;2.仪器按目录分类、编号、建账、建卡贴上标签,科学存放;3.保持账、物、卡“三统一” 4.做好特定仪器标本的干燥及防腐措施(如生物显微镜、生物标本等)。

现场

查对

 

 

使

14

1.熟悉分管实验室的各种教学仪器,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2.能及时处理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3.做好新购仪器的测试工作,并向任课教师进行培训。

了解、

座谈

 

 

12

1.定期对特定仪器进行保养;2.对损坏仪器应及时进行修理;3.对因质量问题或学校条件限制而不能修复的仪器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并及时补充。

查维修记录

 

 

10

从实验教学出发,制作出实用的教具,或按教材内容设计和改进实验装置。

教研组了解看实物

 

4

当好任课教师的

助手

12

1.实行实验课预先登记制度,提前准备好仪器和材料;2.深入课堂,协助师生上好实验课;3.为任课教师指出实验成败关键;4.协调好各年级、各班级使用实验室的次序。

查资料

座谈、

了解

 

 

5

整洁

卫生

7

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保持地面、墙壁无灰尘、无纸屑;橱桌凳清洁整齐完好;窗明几净;化学实验室的废液缸,应定期清理。

查看

现场

 

 

6

安全

保卫

7

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有制度和措施,无事故发生;2.危险品的保管、领用制度和执行情况;3.对常见事故的处理方法和消防设施;4.节假日应切断教室内的水、电源。

看现场了解

 

 

7

实验教学

科研

10

在市级以上的经验交流、实验教学论文、自制教具评比中获奖等。

查记录证书

 

奖励分

注:61~70分为及格 71~80分为良好,81分以上为优秀。“会自制”和“实验教学科研” 为奖励分。

 

 

视听阅览室管理员制度

      为我校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提供优秀的教学资源,以助于提高其学习效率是阅览室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严禁查阅、收看、转播未经批准的有碍社会治安和败坏社会风气的非法、迷信、黄色的电视、录像和VCD。
      二、按要求录制学习需要的教学录像和整理教学资源。
      三、管理员必须熟悉所分管设备的操作规程,按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监督、保持室内设备的清洁卫生。
      五、按教学进度要求,维护教学资源,建立完整的资源目录,保持良好的存放条件
      六、做好音像资源的借阅登记工作。
      七、积极协助、配合任课教师做好设备准备工作。
      八、离开阅览室,做好设备、学习资源的归位工作,关闭所有设备电源、照明电源及门窗。

 

 

学生借书规则

      一、借阅对象为本校学生。
      二、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借书证不得转借,违者将没收借书证。
      三、每张借书证每次可借书1本。
      四、借还书时要讲文明,请保持室内安静。
      五、要爱护图书,图书上不要涂写、圈点、撕折。
      六、图书如有损坏和遗失将按书款的5倍交纳赔偿金。
      七、每本图书借期为7天,未看完可续借一次,I类(文学)不可续借。
      八、图书逾期将以每天每本0.30元累计罚款。
      九、借书证如有遗失,请速来图书馆办理报失。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学生必须凭本人借书证方能进入阅览室借阅书刊。
      二、学生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阅览室,但可带纸笔进行必要的摘抄。
      三、图书或报刊看完后应放回原处,不得乱丢、乱放。未经同意,不准将杂志、报刊带出室外。
      四、学生必须爱护书刊,不得在刊物上乱涂乱画或撕毁书刊,如有损书刊者,视情节给予原刊价3倍以上罚款或按此期刊的全年订价的1-10倍赔偿;情节恶劣者,责令检讨,并报送校政教处严肃处理。
      五、学生必须爱护桌椅,小心轻放,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阅览,不得在桌上乱涂乱画。
      六、阅览室内须保持安静、清洁,不得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七、阅览室内禁止吃零食。严禁将任何食品及饮料带入,违者将给予严厉的处罚。
      八、阅览结束后,任课教师或语文课代表要在阅览记录上签字。
      九、本规则若有未尽事宜,将及时修订。

 

 

学生电子阅览室规则

      一、服务对象为本校学生,借书证不得转借,违者将没收借书证。本校学生凭本人借书证进入,并将借书证放在电脑显示器上。
      二、机房管理人员和使用本室的同学均应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病毒)意识,学生在电子阅览室内严禁触摸电闸,不许私自插拔电源线,注意机房用电安全,若发现异常,管理员应立即拉闸,在室内无同学上机的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门。
      三、本室的四防管理由机房管理人员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四、使用者不得私自移动、拆开拿走计算机及相应设备,如人为损害设备,按原价加倍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微机故障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并和管理人员一起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每位同学关机后要及时清理桌面,整理好桌椅,还原设备;不准将零食及饮料等带入机房,室内请保持安静,不要喧哗,不要随意走动,否则值班管理人员有权劝阻其离开本室。值班人员应及时组织清扫。
      六、电子阅览室内,不准上网聊天,不准玩游戏,不得进行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任何行动,不得发布不真实信息,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使用者应遵守国家公安部门、安全部门及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制作反动、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等内容,如有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取消其使用学生电子阅览室的资格,并依法处理。

 

 

过刊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陈列各种过期刊物,仅向全校师生员工室内开放,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或学生证换证开架阅览,本室期刊不外借(特殊情况除外)。
      二、期刊架上的期刊,读者可自行取1-2本阅览,阅毕须放回原处。不准自带书刊、书包等物入室。
      三、读者需要复印时,可临时办理押证复印手续,借期半天立即归还。
      四、爱护公物、爱护期刊,不准勾画、撕页、剪切或污损等。
      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吐痰、乱丢纸屑等违章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则者,一律按本馆《赔偿、处罚办法》执行。

 

 

教师资料室规则

      教师资料室是学校教学资料的中心,为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资料员必须及时整理加工,搜集与教学有关的参考书及资料,严格履行资料室规则。
      二、热心为本校广大教师服务。
      三、资料室在工作期间全部向教师开放。
      四、本资料室资料原则上不外借,教师不得擅自带走资料。
      五、资料室要保持安静、卫生,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随地吐痰,禁止室内吸烟。
      六、室内杂志、报刊一律不准外借,阅读后要放回原处,要爱护图书,不得勾画、折卷、撕毁、污损资料,阅览后将资料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书籍者要加倍赔偿。

 

 

教师图书库规则

      一、借书证的领取和使用
      1.本校教职工在图书馆登记后,由我馆发给借书证。
      2.借书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由他人代借。如有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挂失,一个月后如未发现冒借图书等情况,方可申请办理新证。若因未及时挂失造成冒用及其他意外事故,概由原领证人负责。
      3.在师生员工离职离校时,应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交还借书证。
      二、书刊借阅规则
      1.本校教职工借书实行全开架形式,读者自行到书库找书后办理借阅手续。
      2.借书时必须用本人借书证,限借册数和期限如下
       (1)教职工每人可借非专业类图书2册,限期30天;专业类图书3册,教学用音像资料1套,借期60天。
       (2)期刊装订本教职工每人限借1册,借期30天(学生暂不能借阅)。
       (3)要求随借随阅,尽快归还,以利流通使用,让更多读者“共享资源”。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可续借1次,续借期不超过半年。借阅书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不还者,不得再借。
      3.工具书(字典等)一般不借出馆外。教职工若有检索、参考需要,应在教师阅览室查阅摘录。特殊情况下,可在办理借出手续后借出复印,并于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
      三、入库规则
      1.教职工可直接进入书库选书,但入库者在书架上取阅图书,阅毕不借应插回原处,不得隐藏需借书籍,不得擅自带走。
      2.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保持库内安静、清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得高声喧哗。
      4.爱护库内设施。
      5.衣冠整洁,严禁穿拖鞋入内。
       6.除少量纸、本、笔外,其他任何物品不能带入书库。

 

教师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陈放的各种书刊文献资料,主要是供本校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参考研究使用,不对外开放。阅览室的本年度报刊、书籍原则上不外借,教师如有特殊需要,经批准,限期借出,用后立刻归还。
      二、凡来本室读书,只限带笔及笔记本,个人书及书包应放在指定地方。
      三、保持阅览室内报纸、期刊、书籍的完整和清洁,阅后放回原处。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带易燃物品入内。
      四、本室采取开架(报刊)与半开架(工具书)服务形式。读者在本室查阅需要的报刊资料后,应将其放回原处;工具书应交由工作人员检查上架。
      五、读者要爱护书刊文献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污损,如有上述情况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六、爱护室内设施,不能随意搬运。阅览室挪做他用或外借物品,必须由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外借的原则是不影响阅览室的正常开放。
      七、室内禁止吃零食,严禁将任何食品带入。
      八、报刊、杂志每年装订,造册登记。图书、报刊的正常损耗由管理员按月上报教务处备案。
      九、本规则若有未尽事宜,将随时修订。

 

图书报刊赔偿制度

      图书馆藏书是国家财产,读者借阅后应妥善爱护,不得污损、逾期、撕页、涂写、剪裁或遗失,在阅览室内不得随地吐痰、大声讲话、吸烟、损坏公物和乱丢纸屑等。凡有上述行为之一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对污损、撕页、涂写或剪裁的图书,除收回原本书外,并按损坏程度罚款2元~200元;如有遗失的书刊资料,应赔偿原版本书,否则按原价2-10倍赔偿。
      二、中外文书、刊、资料均按原价加两倍赔款。善本、孤本、外文原版本书、报、刊合订本及读者常需图书资料,根据情节从严处理,赔偿3-20倍。
      三、借阅的书、资料,应按期归还:每册图书超期一天,罚款5分,每册期刊、资料超期一天,罚款1角。寒暑假到期的书,开学后10天一定归还,否则按超期罚款。
      四、借阅的图书、报、刊、资料等,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成套图书中一本,按全套价格赔偿,如超期,按规定加收超期罚款。
      五、未办理借阅手续,而擅自将书、刊、资料携出者,按偷书论处。视情节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按原价2至20倍罚款。
      六、凡在书库、阅览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大声讲话、损坏公物和乱丢纸屑者,罚款2元-30元。
      七、凡补办新借书证,应交纳工本费;若遗失阅览室证号、代书板等,应交纳工本费。
      八、已赔偿之书、刊、资料,如在半个月内失而复得,可交回原书,办理退书、退款手续;半个月后概不办理。
      九、对赔偿、处罚的书、刊、资料都应收加工费2元。
      十、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将随时修订。

 

 

学校计算机教室使用规则

      一、保持计算机房整洁,学生进入机房必须穿上鞋套,否则一律不准进入,不得将饮料、食物带入计算机房。
      二、学生进入机房后要保持安静,按指定位置就坐,听从教师的指导。
      三、不得拔插各类插头,不得擅自装入或运行与程序无关的文件。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停止上机并作书面检查:
       1.对计算机进行加密,擅自修改系统设置。
       2.复制、删除、改动硬盘上文件名称。
       3.将自己的盘片、手机、随身听带入机房。
       4.下载、散发病毒、补丁、游戏等程序。
       5.上网浏览、下载不健康信息。
       6.将饮料、食物带入机房,并食用。
      五、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机器损坏,应立即报告任课教师或机房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否则后果自负。擅自乱动机器,损坏设备者须按规定或加倍赔偿。
      六、上机完毕,应退出系统,按操作规程关闭计算机,整理好桌上的东西,不得随便乱扔纸屑杂物。
      七、学生业余上机,或非专职教师需要使用计算机,须认真填写好机房使用申请表,经管理老师批准后在指定的计算上上机。

 

 


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大力弘扬我校“勤学、善问、慎思、笃行”的优良学风,进一步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特制订《吴兴高级中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
      一、以学年市、校期末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学年品德考核等第“优秀”(班主任评定)、体育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体育教师评定),按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具体比例为2:3:5。
      三、同等条件下,以学业考试成绩排序为准。
      四、评比结果,校内公示。公示期满而无疑议者,方可被评定为奖学金获得者。
      五、次学年的开学典礼上接受表彰并领取奖学金。

 

 

学校教科研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展开与逐步深入,老的教学模式与方法已经暴露出明显的漏洞与不足,如何尽快更新自身的教学观念,建立起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以全面培养学生能力、充分张扬学生个性为核心的新的教学模式与方法,已成为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兴衰、教师个人的发展的关键因素,扎扎实实开展教科研活动,向教科研要质量,靠教科研上台阶已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应成为每个教师自觉的行动。
      鉴于此,为了鼓励教师创牌子,出成果,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使我校教科研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保证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做到有章可循,现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具体方案
      (一)论文方面:
       l.各种教育教学论文(含德育、教学等论文),经验总结等获得主管部门的等级奖,学校同时给予奖励:
             奖次/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  级       100元     80元      50元
              省  级       200元     150元     100元
              国家级       300元     250元     200元
      注:①如一篇文章多级获奖,以最高级计算;
          ②属2人以上合作的按合作人数平均发放;
          ③各级获奖论文须是经各级教研室、学术委员会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权威评审机构评审,由学校推荐或报送的文章;(各教育分会获奖论文可列入业务档案,可计算教科研分值,但不予奖励)
          ④获奖论文一经发现抄袭,学校收回所发奖金及承担的评审费用并进行通报。
          ⑤学校凭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放奖金。
       2.发表论文奖
       1)“发表论文”是指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党报和省内外的教育系统主办或主管的准印证报刊杂志(不包括增刊、丛书以及论文集之类)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的理论文章、经验总结等,不包括诗歌、散文、故事典故、新闻报道等文章或试题编写。
       2)发表的文章属2人以上合著的按合著人数平均发放。
       3) 奖额标准:
                     国家级:        350元
                     省  级:        250元
      注:①凡在校级获奖并经学校推荐进一步参加市、省级论文评选的论文(含德育、教学等论文)评审费教师个人承担。
          ②反映本校、本学科教育教学情况的文章,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杂志、报刊发表者,学校视其对学校贡献大小以及稿酬多少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③学校凭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放奖金。
      (二)课题研究方面:
        1.课题经费:(元/课题)
                     市  级:      600元
                     省  级:      1200元
                     省重点:      3000元
                     全国级:      8000元
      备注:
      (1)各类研究课题一经立项,就配发课题经费半数。
      (2)课题研究按计划认真完成各项阶段性研究任务,写出结题报告、呈现相关附件,并送立项部门进行鉴定,获得结题证书后,由学校发给其余半数。
        2.对学校已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含论文、研究报告等)获市级等级奖者(指相关成果的作者或主要负责人),学校给予重奖。 
           奖次/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  级      100元     80元      50元
             省  级      200元     150元     100元
             国家级      300元     250元     200元
      按“n×金额 ”计算 
      注:n为课题组人数,不超过6人
      (三)附则
       1.成果等第列入本年度教师评优条件之一,载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2.课题、论文奖按学年由教科室统计发放,
       3.本《办法》解释权为校长室,自本办法通过之日起执行。

 

 


学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稳定教学秩序和学习秩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珍惜学习时间和学习机会,形成勤奋治学、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籍取得与学籍管理
       1.中考成绩达我校录取分数线、经市教育局批准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证》在规定时间报到,并交费注册。完成各种手续后,即取得我校学籍。符合转学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各项程序达到要求者,经市教育局基教处学籍管理部门批准也可取得我校学籍。
       2.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编好“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打印“新生花名册” ,及时报市教育局。学生转学到本校、休学后复学及文理科班等,一经年级、学校安排确定,通知到班主任,学生必须按既定安排到班报到,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班、换班。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必须由年级部提出,经校长室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3.所有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新的学期都要在开学初两周内重新登记注册。对于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除名处罚的学生、自动离校或请假超过期限的学生、不按规定缴费的学生或已批准转学的学生均要注销其学籍。
       4.学籍管理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按规定由教务处统一办理,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各年级部、班主任必须认真执行校长室的指令,不得延误或拒绝。对每位在校学生的学籍资料严格保密,除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外,学籍管理员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学生的有关资料。
      二、学籍移动
      (一)转学
       1.学生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或部队转业复员而要求转入我校就读,应先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取得接收证明后,再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经市教育局基教处学籍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手续时应持家长调令、本人的市区居民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
      随身携带的其它档案材料有:
      已盖章的转学证明(市教育局统一印发的《湖州市中小学生转学申报表》) (一式四份)、学籍卡片、学年评语表;成绩证明单、会考成绩;体格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近期照片等。
       2.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应先向我校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经班主任、年级部主任签字,分管校长同意后,再填写《湖州市中小学生转学申报表》(一式四份),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获准后由学校教务处开出转学证。
      在开具转学证明前必须要有财务室、年级部、图书馆、政教处、总务处等部门有关学费、资料费、住宿管理费、图书归还等的结清证明。
       3.转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在该年级学生学籍号末尾依次编定学籍号,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入时间和转出学校;转出的学生,应及时注销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出时间和转入学校。
      原则上一般不办理市直属学校之间的转学(出入)手续。
       4.学生的转入必须先办妥手续后进校。除特殊情况外,转出或转入手续的办理时间统一规定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三天或后三天,过期不予办理。
       5.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做好转学学生安置工作,不得超越学校管理程序和权限擅自接收未经学校同意的学生,违者将令其清退。
      (二)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或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上意见,年级部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长批准,到教务处领取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从重视安全、尊重生命角度,学校应令其休学;学生请病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劝其休学。
       3.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理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4.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其住院结帐单或病愈证明,办妥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不按规定办理休学复学手续者,不能办理学籍更动或转移手续。
       5.学生休学,其学籍应予注销。待学生复学时在下一年级末尾重新依次建立新的学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休学、复学时间和原在班级。同时交付休学、复学的有关资料。
      (三)退学
       1.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者,由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部主任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尊重其要求准予退学,学校根据其实际学习年限,可发给肄业证书。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自动退学,不发给任何证书或证明。
       ① 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50 节(按每天7节课计算)以上者;
       ② 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者。
       3.患传染性疾病不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后经发现核实者,学校将劝其退学。
       4.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注销其学籍,其学号不能顶替,学籍档案不能销毁。
      (四)毕业 结业 肆业
       1.毕业:
      学生在校学习达到以下要求者,准予毕业:
       ① 思想品德合格;
       ② 高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及格;
       ③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④ 按规定参加了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市教育局行政部门编号加盖省教育厅钢印,学校颁发。
       2.结业:
      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其中由于文化成绩不合格(含通过补考仍不合格者)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3.肆业:
      学习期未满而中途退学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注明修业年限;自动退学和被开除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
      学生肄业、结业或退学,其学籍应及时注销,并在备注栏注明变动时间。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聘请的外籍教师能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系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依照合同严格进行管理。外籍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及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学校负责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基本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
      三、外籍教师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人民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不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任职期间不得传教,不得散发宗教宣传品,不得发展教徒。
      四、学校国际教育交流部,全面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并为外籍教师配备一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责任心的英语教师作为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指导外籍教师学习汉语;帮助其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主动关心他们的业余生活;创造条件切实保障外籍教师的人身安全。
      五、外籍教师应当勤快敬业,每学期均要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计划,注意探讨研究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授课,必须依照学校提供的课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并按学校提供的教材从事教学工作,对组织教学讨论等非教材的内容及为方便教学临时补充的音像制品、书刊等教学辅助材料,应征得外语教研组长及主管教学的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应当为人师表,衣着整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六、学校支持外籍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学生组织的文化及娱乐活动。但外籍教师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工作,如采访、经商、咨询服务以及与其身份不相符的其它活动。未经学校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兼任与学校无关的其他劳务。确因学校工作需要,需外出讲课或交流,一般应安排在非工作日进行,并应事先向教务处主管领导报告,并征得学校国际教育交流部同意后,方可外出讲课或交流。聘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和学生作涉及我国政治思想、社会状况、经济和科技秘密、特殊的生物资源以及其它违反规定的调查。特殊需要者,须经学校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学校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外籍教师在教学或其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奖励。
      八、外籍教师因事、因病请假时,须提前办理手续,请假程序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医院诊断 证明),教务处主管领导加注意见,征得主管教学校长同意。假满后应向教务处办理销假手续,教务处及时将请假情况报校务办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按时回归时,需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回归后补假。因事、因病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上。
      九、外籍教师外出旅游时,应提前三天办理请假手续,并告知外出时间、路线、到达地点及返校时间。旅游途中如遇到自己无法自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十、外籍教师在宿舍住宿的,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生活环境。不得随便留宿他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和洒精炉、煤气炉、火柴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回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得在宿舍举办舞会以及其他不健康的活动。外籍教师在宾馆住宿的,需严格遵守宾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尊重外籍教师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适当照顾外籍教师的生活特点。外籍教师除在我国法定节假日及中小学寒、暑假可以休假外,圣诞节也可以休假两天。

 

 

课外体育活动制度

      为规范课外体育活动,提高活动质量,保证活动安全,特制定学校活动制度如下:
      一、班主任职责
       1.按时带领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
       2.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参加活动课。
       3.及时与体育教师取得联系,安排好活动内容。
       4.负责检查出勤情况。
       5.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二、体育教师职责
       1.提前5分钟到达活动场地。
       2.指导体育委员带领本班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和素质练习。
       3.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达标锻炼和学校竞赛裁判工作,辅导弱势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帮助保护。
       5.和班主任、年级部主任一起安排本年级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三、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集中本班学生点名,记录缺勤人数。
       2.带领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和身体素质练习。
       3.协助班主任、体育教师负责借还运动器材。
       4.及时和班主任、体育教师联系,反馈本班活动情况。

 

 


体育课安全制度

      体育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忽视体育安全教育往往会造成不可设想的后果,为加强师生体育安全教育意识,确保师生健康的生活,更好地完成教学与学习任务,在“平安校园”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体育课安全制度:

教师方面

       1.教师备课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项。上课前,要认真对本堂课使用的体育器材及场地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如发现对学生不利的场地和器材设施要及时纠正,采取有效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如不能及时排除隐患应立即向学校反映。
       2.课堂上应加强对学生进行体育安全常识、体育教学常规和保护措施的教育,要对学生讲明安全注意点,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
       3.体育教学中做到“安全第一”,严格要求学生上体育课穿运动服、球鞋,防止不必要损伤。
       4.上课坚持考勤制度、合理安排学生活动,对无故缺席者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5.教学中教师要加强课堂组织工作,让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预防因准备不充分而使学生受到伤害。要让学生建立正确的体育技术动作,预防因动作技术不准确而出现受伤等情况。
       6.有潜在危险的项目,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学生必须在教师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动作学习。
       7.学生自己练习时,教师要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动静,发现学生做危险性动作时,要及时给予阻止,督促他们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必须注意周围同学的安全。
       8.教学安排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等。要根据气候变化来调整授课的内容、方法和手段,教师平时上课应仔细观察,掌握运动量,注意运动负荷的强度,可安排小强度、多组数运动方法。在夏天炎热气候条件下,一定要让学生及时补充水分,预防学生中暑。
       9.教师必须妥善保管好上课体育器材课后及时检查清点,以确保体育器材的正常使用。
      10.规范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病残学生做好免修登记工作。对有心脏病、高血压、脊柱损伤、慢性病等病症而坚持要上体育课的学生体育教师在教学中适当注意运动量,掌握以锻炼身体为主,如学生自身不注意时,要及时提醒,确保学生健康合理地进行体育运动,同时建议病残学生上体育保健课。
      11.体育教师平时应加强自己的业务水平,学习有关运动损伤的应急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便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处理,以促进受伤部位尽快得到康复。
      12.定期对体育场地、器材及体育用房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如发现有破损和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报请有关部门维修、保养,确保体育设施完好和安全使用。如因器材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追究体育教师责任。
      13.教师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校园活动,如确实需要(如运动队比赛训练等)可先写书面报告,获得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学生方面

       1.穿运动鞋和运动服上课,不得随身携带小刀、笔、玩具及对身体有害的其他东西。
       2.上课过程中,要遵守课堂纪律,听从统一指挥,不得随意脱离集体独自活动。不得攀爬树木及周围的围墙,有特殊情况应请假批准后方可离队。
       3.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并注意安全。
       4.爱护体育器材,不故意损坏,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遗失照赔。
       5.运动队训练必须在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铅球、标枪等器材在没有教师的管理下一律不出借。
       6.有潜在危险的项目(如投掷等),必须在教师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动作学习。
       7.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要及时做好请假手续。
       8.凡在课堂上穿牛仔裤、高跟鞋或裙子等,玩手机、MP3等电子玩具的,一经发现则扣减平时成绩,并及时告知学生所在年级、班级。
       9.平时提高安全锻炼的意识,掌握预防体育课意外事故的方法,增强体育锻炼的安全性。
      10.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必须注意周围同学的安全,不做对他人产生伤害可能的动作。

文章录入:马莲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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