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通知

  • 2013.04.09
  • 生命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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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继上海、安徽、江苏等地确诊通报7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4月3日我省通报发生了2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其中1人死亡,1人在重症抢救中。省政府已经启动流感流行三级防控应急预案。为做好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防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流感预防工作。要主动、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制订防控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应急措施,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维护校园稳定。要按照“客观、科学、准确”的原则,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宣传工作与正面舆论引导,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既要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又要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重点要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人感染H7N9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学校要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教育学生不带病上学,对有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在家休息,待体温恢复正常2日后方可返校上课。

    三、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上报两项制度,切实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现病人后必须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发生疫情时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的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要落实专人负责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减少疾病发生的可能。

五、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落实防控任务。各地要认真落实卫生、教育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及时处置学校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